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71261 证券简称:水威环境 主办券商:申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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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威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子公司上海净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康沣(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上海净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730 万元,投资设立康沣(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沣新材料”)。
康沣新材料设立后,公司间接持有康沣新材料 73%的股份。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70612422.62 元,净资
产额 32690926.09 元。
本次公司子公司投资设立公司,出资 730 万元,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10.34%;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 22.33%。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
认子公司上海净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康沣(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的决议》,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XU LI
住所:kukkaniityntie25 B15, 00950, Helsinki Finland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Ecolution Oy
住所:Tiet?j?ntie 2, 02130 Espoo Finland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康沣(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国路 503 号 5 幢 5 层 513 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智能农业管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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