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03 18:34:20 股吧网页版
水威环境: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3


证券代码:871261 证券简称:水威环境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水威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未来发展战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水威环境拟投资智流尼思(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水威环境投资后,智流尼思(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从 10 万欧元增加至 16.6666 万欧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水威环境 2023 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08,474,322.46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42,207,482.15 元。6.6666 万欧元,折合人民
币 522955 元人民币,占 2023 年度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48%,占 2023 年度
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1.24%。故本次对外增资的金额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水威环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智流尼思(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ZILONIS GmbH

住所:Nisterfeld 11, 57629 Müschenbach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智流尼思(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嘉松北路 6988 号 1 幢 1 层 108 室 JT6669

注册资本:10 万欧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供冷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五金产品研发;
采购代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办公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Samir El- Assal

控股股东:ZILONIS GmbH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为了满足公司的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需求,水威环境拟向智流尼思(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6.6666 万欧元。水威环境投资后,智流尼思注册资本将从 10 万欧元增加至 16.6666 万欧元。本次交易实施前,水威环境不持有智流尼思(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水威环境直接加间接持有智流尼思(上海)能源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