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08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71264 证券简称:速丰木业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贺州速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贺州速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4-018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264 速丰木业 2024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贺州速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议案 》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过慎重考虑,公司拟与原主办券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解除持续督导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正式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终止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议案 》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经与中邮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公司拟聘请中邮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与中邮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2024-018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针对公司拟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变更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各项协议、合同等重大文件;
(2)授权董事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与报备材料;
(3)授权董事会办理和实施与变更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变更主办券商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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