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71265 证券简称:力天世纪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广东力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力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力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广东力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十一)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以下重大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 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30 万元以
上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事项;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事项;
(二)对外担保:除股东大会审议以外的所有对外担保;
(三)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10%
以上,不超过 30%的交易事项;
公司与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
内达成的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原则适用上述规定。
(四)审议达到以下标准的重大交易(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等)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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