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71265 证券简称:力天世纪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广东力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力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力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广东力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该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审批公司在一年内,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重大融资、收购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前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的事项,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九)审批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不足 50 万的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或虽达到0.5%,但不足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副总经理按照分工,协助总经理分管具体工作。副总经理应当有明确的职权和权限。根据授权,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享有必要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涉及其他副总经理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应主动沟通和听取意见,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财务负责人分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拟定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战略规划,组织领导本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规划公司资金筹措方案,完善公司会计制度和管理,参与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董事会决议。如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对决议执行的进度或结果产生严重影响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条 公司应就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和详细的工作程序,公司各部门都应该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和管理规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第十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总经理应该在知道或有理由知道的情况下立即向董事长直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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