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71265 证券简称:力天世纪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广东力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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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制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力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力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以及《广东力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五条 利润分配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六条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应在每 10 股实际分派的金额、数量后注明是否含税。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的利润分配的形式为: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积极推行现金分配的方式。
第九条 利润分配条件:
(一)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应当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发生。
(二)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和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第十条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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