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7-11 17:06:50 股吧网页版
银达信息: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11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71267 证券简称:银达信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福建银达汇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因全资子公司福州银安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安技术”)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福建银达汇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苏纯于2019年4月8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申请小微企业抵押贷款业务,本次贷款业务为小微企业抵押贷款,贷款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申请的贷款金额290万元,授信期限为3年,贷款利率为年利率,利率为浮动利率,即LPR利率加68.75基点(1基点=0.01%,精确至0.01基点),可循环使用,提前还贷,按月结息,还息还本,利随本清。公司股东、董事苏纯及其配偶陈虹以其房产为银安技术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2、由于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福建银达汇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黄淑萍女士,于2019年5月-6月无偿拆借给公司资金人民币200,000.00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子公司福州银安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安技术”)于2019年6月27日与关联方张建光于福州签订《借款协议》,银安技术向关联方张建光提供短期借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借款时间自2019年6月28日起至2019年7月2日止,张建光无需向银安技术支付借款利息。该笔借款已于2019年7月1日还清。

公告编号:2019-013

4、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福建银达汇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陈昌先生,于2019年7月8日起无偿拆借给公司资金人民币1,500,000.00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由股东杜军(持有公司股票7,018,200股,持股比例为29.2425%)提交的《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苏纯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道山路189号乌山文心园5#506

2.自然人

姓名:黄淑萍

住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中路207号日出东方花园2座303单元

3.自然人

姓名:张建光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七星井新村一区3座501室

4.自然人

姓名:陈昌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江南水都杰座西区15-106
(二)关联关系

1.苏纯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75,000股,持股比例为2.3958%。同时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公告编号:2019-013

2.黄淑萍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66,500股,持股比例为0.6938%。同时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财务总监。

3.张建光为公司监事,同时持有公司股份575,000股,持股比例为2.3958%。
4.陈昌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75,000股,持股比例为2.3958%。同时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银安技术申请该抵押贷款用于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关联方张建光向银安技术短期借款,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方黄淑萍、陈昌未向公司收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