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31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首次披露信息更正的专项说明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蕊斯”、“挂牌公
司”) 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了《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经挂牌公司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会计数据审核发现,根据新的财务要求而对挂牌公司 2015 年度的股份支付会计处理进行调整,除股权激励部分财务数据的调整而引发的相关数据调整外,挂牌公司披露的公告中其他内容无误,现予以更正,挂牌公司对《公开转让说明书》涉及更正的公告具体如下:
一、《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信息之差异更正
(一)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对《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股权激励导致公司 2015 年度亏损情况进行更正,更正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更正情况如下:
2015 年底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原控股股东普瑞盛将其持有的20.936%的股权转让于员工持股平台石河子睿新,从而导致 2015 年度公司分别增加管理费用和其他资本公积 1,275.96 万元,进而导致公司 2015 年亏损,净利润为-640.37 万元。
上述股权激励导致确认的管理费用仅影响 2015 年度金额较大,2016 年至
2021 年之间每年确认管理费用 140 多万元,对公司以后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二)挂牌公司财务信息更正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进行相关会计科目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受影响的各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因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事项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故相应对《公开转让说明书》(报
告期为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8 月)中涉及的各期数据相应进行了更正,
更正情况详见更正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更正详细更正内容请见挂牌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后)。为便于投资者查阅,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修改的内容均用楷体加粗字体标明。
三、对信息披露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经核查,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更正事项主要系相关工作人员疏忽等原因造成,所涉及更正内容未对挂牌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亦未对挂牌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构成实质性影响。
2、本次更正所涉及的内容,挂牌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公告,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挂牌首次披露信息更正的专项说明》之盖章页)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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