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9
公告编号:2019-14
证券代码:871269 证券简称:普蕊斯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5股,每10股转增1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
税),每10股派0.0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如有)实际每10股派0.0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如适
用)。
公告编号:2019-14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5.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2.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5,000,000股。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6月4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5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4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6月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五、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转让日为2019年6
月5日。
六、 股份变动情况表
公告编号:2019-14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送股(或转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增) (%)
限售流通
719,250 7.19% 2,517,375 3,236,625 7.19%
股
无限售流
9,280,750 92.81% 32,482,625 41,763,375 92.81%
通股
总股本 10,000,000 100.00% 35,000,000 45,000,000 100.00%
七、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0.7044元。
八、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333号金融广场23楼
联系人:赖小龙电话:021-60755800 传真:021-60755803九、 备查文件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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