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9
证券代码:871279 证券简称:高普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高普乐光电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长郑维彦。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 时。
预计会期 0.5 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8 月 14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98 号图书馆 2 层北京高普乐光电科技股
份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议案
《关于选举郑维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郑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姚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杨阔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高普乐光电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高普乐光电科技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1 名,由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 2 人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经全体股东提名,现推荐曹鹏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曹鹏先生简历见附件资料。
职工代表监事 2 人已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经公司职工大会选举
产生,由方丹、梅晓辉出任。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代表法人股东(或合伙企业)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其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或合伙企业)委托非法定代表人(或非执行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其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网络、信函、传真或上门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9 年 7 月 29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9 时
(三) 登记地点:北京高普乐光电科技股份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丹
联系电话:15210664961
传 真:010-88470008-803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98 号图书馆 2 层
(二)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往返及住宿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承担。
(三) 临时提案(如有)
根据《公司法》和《北京高普乐光电科技股份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将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高普乐光电科技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北京高普乐光电科技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高普乐光电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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