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29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71280 证券简称:君立华域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江苏君立华域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修
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君立华域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君立华域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君立华域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一项活动。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公告编号:2023-040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
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应当明确界定各部门和各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
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应当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第五条 公司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并设立专门
负责监督检查的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估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 公司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
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七条 公司制定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
确保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八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应当涵盖公司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
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关联交易、担保与融资、投资、研发、人事管理等。
第九条 公司内控制度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包括贯穿于经
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担保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定期沟通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对附属公司的管理制度等。
第十条 公司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还应制定信息管理的内控制度。信息
管理的内控制度至少应涵盖下列内容:
(一)信息处理部门与使用部门权责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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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处理部门的功能及职责划分;
(三)系统开发及程序修改的控制;
(四)程序及资料的存取、数据处理的控制;
(五)档案、设备、信息的安全控制;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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