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正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作为吉林正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其他(对外借款再次展期)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对财宇矿业提供借款的相关情况
磐石市财宇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以下简称“财宇矿业”)因经营需要向吉林正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借款 3000 万元,
期限为 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该借款发生时财宇矿业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已履行公司内部相应审批程序。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磐石市财宇矿业有限公司股权
的议案》,决定出售财宇矿业 3%的股权,并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与受让人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出售财宇矿业有限公
司 3%股权后,财宇矿业变为正多科技参股公司。在股权架构调整完成后,该借款被动成为公司对外借款。
2022 年 8 月 20 日,正多科技与财宇矿业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款补充协
议》,约定正多科技向财宇矿业借款金额为 4000 万元,期限为 2022 年 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利息
在借款期限内按年息 5%计算。其中 3000 万元为对原期限为 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借款合同的展期,1000 万为新增加额度。原有借款未偿还本金
包含在 4000 万借款总金额中,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财宇矿业所有未偿还的本
金均按照 5%收取利息。2022 年 12 月 31 日,正多科技与财宇矿业签署《磐石市
财宇矿业有限公司还款计划》,双方对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正多科技对财宇矿
业 34,930,718.68 元债权归还制定了计划。按计划约定,预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还本金合计 1920 万元,其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包含 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未偿还本金计算的借款利息)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
全部还清。2023 年 5 月 19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充确
认对参股公司借款展期并追加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截止 2024 年 10 月 31 日原借款未清偿的本金为 34,882,099.05 元。因经营
需要,经双方协商,公司拟将原借款未清偿的本金 34,882,099.05 元的还款日展
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年利率仍为 5%,原利息累计计算。
2、正多科技与财宇矿业关联关系
财宇矿业共有三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正多科技 48%,李明锐 32%,房宏斌 20%。吴刚持有正多科技 37.42%的股权,是正多科技的董事长、总经理,为正多科技的实际控制人。财宇矿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为赵金平,执行董事为李明锐,监事为李有维。通过现有公开数据无法准确判断财宇矿业的实际控制人。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参股公
司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但如果财宇矿业不能按期还款,公司现金流可能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完善和执行内控管理制度,督促公司注意借款的风险和
可回收性,提示公司避免出现坏账。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该事件后续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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