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1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71282 证券简称:关爱通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
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上述规定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公告编号:2024-007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需要,有助于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需要,有助于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
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
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上述规定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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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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