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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7:15:01 股吧网页版
关爱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0


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代码:871282 证券简称:关爱通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中小投资者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全资投资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公告编号:2026-016

第三条 履行公司社会责任,着眼公司战略需要,支持公司长远发展,努力为公司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适时宣传对外捐赠信息、捐赠成效,提升公司形象。
第四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不能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第五条 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财务承受能力,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若出现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负债水平偏高、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或大幅减少等情况,应严格控制对外捐赠规模。资不抵债、经营亏损或者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安排对外捐赠支出。

第六条 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则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发生不可抗力情形除外。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类别

第七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类别主要包括现金捐赠、实物捐赠。

第八条 实物捐赠要确保所捐赠实物产权清晰、安全环保、质量合格,符合受捐赠地区生产、生活和救灾的需要,并注意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风俗习惯和禁忌,捐赠实物相关的说明书、配件等应一并捐赠,避免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或者伤害。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和途径

第九条 对外捐赠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地区、定点扶贫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性救助;

(二)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公益性捐赠;

公告编号:2026-016

(三)其他捐赠。即除上述捐赠以外,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十条 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捐赠项目之外,公司对外捐赠应当通过依法成立的接受捐赠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对于有关社会机构、团体的摊派性捐赠应当依法拒绝。

第五章 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需制定年度捐赠方案,将年度捐赠方案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经内部决策流程审批后报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捐赠,由经办部门拟定捐赠方案。捐赠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赠责任人、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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