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7
国都证券关于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生态”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新宇生态募集资
金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共进行两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公司进行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9,996,000.00 元。截止
2019 年 1 月,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完成销户。
2019 年,公司进行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4,991,248.35 元,具体
情况如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关于公司与合肥滨湖国家大学科技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投资协议〉》、《关于公司拟与不确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投资协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议案。
2020 年 1 月 10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股
票发行认购金额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9)010797A 号验资报
告,确认截止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缴纳的股票认
购款人民币 4,991,248.35 元。
国都证券关于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关于安徽新宇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180 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991,248.35
加:2020 年度利息收入 15,115.67
加:其他 3.50
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006,367.52
注:上表中“其他”为公司为测试银行 U 盾是否可正常使用而向募集资金专户试划转 3.50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通过对新宇生态募
集资金专户对账单进行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与股票发行方案中披露的用途不符的情形,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新宇生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项目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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