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71285 证券简称:新宇生态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3 日 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285 新宇生态 2020 年 5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李结华、杜梦洁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兰州路 728 号 21 栋,公司 5 楼会
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的《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的《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的《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的《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为
21,605,222.65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
47,122,585.71 元,鉴于 2020 年公司需要进一步扩大规模,董事会商议决定本年度公司不进行 2019 年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和《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披露的《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1)和《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2)。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审计报告〉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议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公司 2019 年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0)号 010297 及《关于安徽新宇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审亚太审字(2019)010797B 号。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遵守独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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