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公告编号:2020-006
证券代码:871287 证券简称:兴浩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河南兴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兴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和《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等议案,并提请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由其或者其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回购。具体的回购原则及安排如下:
(一)回购的对象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1、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06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含电子邮件)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东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股份回购安排未能在承诺期届满前实施完成的,则上述承诺逾期自动失效,承诺人有权不再继续履行该承诺。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回购方式及回购主体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期限为自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0个转让日内,异议股东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含电子邮件)申请的异议股东,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议解决机制
公司将设定专人负责与异议股东进行联系及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异议股东传送资料,并将收集的异议股东反馈信息上报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管理层形成反馈意见后,亦由专人负责向异议股东进行意见反馈,若出现争议及纠纷的,由公司管理层与相关当事人员进行当面沟通,严格履行对异议股东的保
公告编号:2020-006
护措施。若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双方均有权根据公司的相关章程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继续履行其在公司的股东权益。
(六)回购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对于股份回购事宜如有意见,如需向公司寄送股份回购书面申请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国庆
联系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河南兴浩公司
电话:13908403470
传真:0398-3818382
邮箱:xinghaoxincai@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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