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7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71291 证券简称:ST 欧宝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广州欧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州欧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陈泽强、黄华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56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1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广东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州欧宝新材料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陈泽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黄华芳 董监高 时任财务总监、信息披露
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4-021
违规担保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子公司欧莱宝环保新材料(广东)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开平市支行分别
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和 2023 年 9 月 27 日签订编号为 44100620200006519-4、
44100620200006519-6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为抵押物,为关联方广州金福祥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广州宝邑建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开平市支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的债权最
高余额为 10,390.03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98.09%。公司直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20 日才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程序审议并公告有
关事项,存在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上述情况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四条第三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
陈泽强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华芳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信息披露负责人,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履行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七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 ST 欧宝、陈泽强、黄华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1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规范运作,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更加积极认真的态度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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