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6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71291 证券简称:ST 欧宝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广州欧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口头警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州欧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4 年 11 月 4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1 月 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州欧宝新材料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陈泽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黄华芳 董监高 时任财务总监、信息披露
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规担保
公告编号:2024-022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子公司欧莱宝环保新材料(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莱宝”)为广州宝邑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邑建材”)、广州金福祥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福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平市支行形成的债权提
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宝邑建材取得贷款 700.00 万元,
金福祥取得贷款 878.00 万元,欧莱宝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36.59%。其中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强控制的金福祥提供担保 87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76.76%。上述对外担保发生时均未事先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ST 欧宝子公司欧莱宝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条的规定,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泽强、时任财务总监兼信息披露负责人黄华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 ST 欧宝、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泽强、时任财务总监兼信息披露负责人黄华芳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2
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规范运作,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更加积极认真的态度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广州欧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4])
广州欧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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