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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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州欧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5]25000080030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广州欧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5]25000080030号
广州欧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所接受委托,审计了广州欧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宝新材”)2024年度财务报表。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结合本年审计实施情况及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出具了华兴审字[2025]25000080010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现就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出具的审计意见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欧宝新材连续发生亏损, 2023年发生净亏损16,405,778.2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56,778,850.70元,净资产-1,522,293.05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472,057.49元。2024年发生净亏损17,396,698.25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67,996,887.75元,净资产-18,918,991.30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0,690,094.54元,欧宝新材连续发生亏损的情况,表明存在可能
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及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一一持续经营》(2022年12月22日修订)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欧宝新材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4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如“一、出具的审计意见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中所述的重大不确定性,且欧宝新材财务报表附注二中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上述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在发表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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