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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10 21:52:18 股吧网页版
青游股份:对外担保管理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10


证券代码:871292 证券简称:青游股份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北京青游易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青游易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青游易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0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青游易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的管理,降低经营风险,依据《公司法》、《担保法》、《北京青游易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担保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本办法所称反担保是指公司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或担保人,以担保公司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后所得追偿权的实现。该债务人或他人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即为反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四条 公司可以为因公司业务需要或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
且具备以下条件的法人提供担保:

(一)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经济实体,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不存在需要或应当终止的情形。

(二)贷款用途必须符合企业经营范围和发展战略。

(三)企业产权清晰,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四)建设项目资本金要按出资协议要求落实到位。

(五)经营规范且持续经营期限两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且无财务状况恶化的明显表现,具有较好的盈利和发展前景。

(六)有稳定的现金流,申请贷款与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

(七)能提供公司可接受的有效反担保。

第五条 除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情形外,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要求被担保
对象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备实际偿债能力。

第六条 担保申请人申请公司提供担保时,应向公司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
担保申请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如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信息);

(二)担保的主债务情况说明;

(三)申请担保人对主债务的还款计划或偿债计划,以及还款资金来源的说明;

(四)担保合同(或担保函)的主要条款(如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

(五)反担保方的基本情况、反担保方案及反担保合同(或担保函)的主要条款(如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

第七条 申请担保人提交担保申请书时,应当同时提供与担保相关的资料,
至少应包括:

(一)申请担保人及反担保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个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二)申请担保人及反担保方最近一年或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原件;

(三)申请担保人拟签订或已签订的主债务合同;

(四)拟签订的担保合同(或担保函)、反担保合同(或担保函)文本;
(五)如反担保方系以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动车辆、商标、专利等财产提供抵押、质押反担保的,应提供有关财产的权属证书;

(六)申请担保人、反担保方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的说明;

(七)同意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八)本公司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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