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5
公告编号:2023-043
证券代码:871294 证券简称:天方科技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浙江天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财产保全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天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收到
嵊州市人民法院(2023)浙 0683 民诉前调 5660 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保全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因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嵊州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做出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浙江天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戚建华、杨五妹、童樟芹的银行存款 5500000 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具体见所附财产清单)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截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嵊州市人民法院已查封被申请人戚建华、杨五妹、
童樟芹相关房产。
二、被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
因公司与浦发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3-006),浦发银行向嵊州市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公告编号:2023-043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该事件对公司经营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公司将加强与浦发银行的沟通协商,降低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浦发银行进行沟通协商,配合浦发银行完成《民事裁定书》的裁定结果。
四、备查文件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浙 0683 民诉前调 5660 号】》
浙江天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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