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050
证券代码:871294 证券简称:天方科技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浙江天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天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方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收到嵊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浙 0683 诉前调确 1771 号《民
事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与申请人天方科技、戚建华、杨五妹、童樟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 2023年 11 月 15 日经嵊州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嵊州市人
民法院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浦发银行与申请人天方科技、戚建
华、杨五妹、童樟芹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并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出具(2023)浙 0683 诉前调确 1771 号《民事裁定书》。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浙江天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戚建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公告编号:2023-050
3、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戚建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4、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杨五妹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戚建华配偶
5、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童樟芹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戚建华之子戚海锋的配偶
(二)案件基本情况
因公司与浦发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3-006),浦发银行向嵊州市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嵊州市人民法院已查封被申请人戚建华、杨五妹、童樟芹相
关房产,详见 2023 年 9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财产保全的公告(补发)》。
经嵊州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各方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达成调解协
议,并于同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申请人浦发银行与申请人天方科技、戚建华、杨五妹、童樟芹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一案,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经嵊州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
调解协议如下:
一、浙江天方科技股份有份有限公司返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兴嵊州支行借款本金 4,856,900 元,及支付该款计算至 2023 年 8 月 8 日的利息
182,296.99 元,并继续支付自 2023 年 8 月 9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流动资
金借款合同》(编号 85092022280029)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含罚息、复息)。
款项支付方式为:2023 年 12 月 10 日前支付 1,000,000 元,自 2024 年 1 月起每
月 20 日前各支付 1,000,000 元,直至付清。
二、戚建华、杨五妹对浙江天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
公告编号:2023-050
担连带清偿责任,戚建华、杨五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浙江天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若浙江天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戚建华、杨五妹任一期逾期未履行,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可自逾期之日起就全部未付款项(含未到期部分)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在浙江天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时,有权对苏(2022)沭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706 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项下的抵押物,经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在浙江天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时,有权对苏(2022)沭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897 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项下的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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