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证券代码:871295 证券简称:中兵航联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中兵航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版内容 修订版内容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监事会” 全文“审计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中兵航联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为维护中兵航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根据《中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
“《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央企业公
司章程指引(试行)》、《关于中央企业
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
见》、《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
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兵航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二条中兵航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泰兴其他有关规定由泰兴市航联电连接器 市航联电连接器有限公司经过整体变有限公司经过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 更,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泰州市行政审立,在登记机关注册登记,依法取得企 批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股
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股份有限公司。 份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21283690252298C。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担责任。 担责任。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
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
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
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
制。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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