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证券代码:871296 证券简称:风炫文化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风炫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2025年3月28日上海风炫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无特别说明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上午 10 时。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296 风炫文化 2025 年 6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王毅杰律师、张宇晴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22 号领展企业天地 1 号楼 1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根据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上海风炫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海风炫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审议《2024 年度审计报告》
详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5)第 0221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谨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考虑公司业绩正常情况,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现提议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海风炫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九)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下运用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理财,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
品。投资金额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数),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前述投资额度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最终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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