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平安证券作为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浩环保 2025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礼会审
字(2026)第 021300001 号),华浩环保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资
产 负 债 表 净 资 产 为 13,912,235.62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为
-15,782,386.67 元。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证券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出现重大亏损,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净资产为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无法改善经营业绩,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持续
恶化,可能出现不能持续经营的风险。
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证券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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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