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6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71298 证券简称:华浩环保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3 月 2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3 月 2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收到广东省佛山顺德区人民法院关于子公司佛山三水华浩水处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25)粤 0606 民初 18675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
主要负责人:张志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佛山三水华浩水处理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33
法定代表人:戴自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子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自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戴自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公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明乐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告编号:2025-033
一审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与被告佛山三水华浩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
为 44010420200000852、44010420200000914)于 2025 年 4 月 3 日解除;
二、被告佛山三水华浩水处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偿还借款本金 35127600 元及
利息 93527.56 元、罚息(罚息计算方式:截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为 591363.92
元,此后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尚欠本金 35127600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计算,每年 6 月 29 日
调整)、复利(复利计算方式:2025 年 7 月 17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尚欠利
息 93527.56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上浮 50%计算,每年 6 月 29 日调整);
三、被告佛山三水华浩水处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偿还借款本金17720144.09元
及利息 133217.28 元、罚息(罚息计算方式:截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为 300900.48
元,此后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尚欠本金 17720144.09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计算,每年 7 月 8
日调整)、复利(复利计算方式:2025 年 7 月 17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尚欠
利息 133217.28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上浮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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