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71304 证券简称:华粤安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广东华粤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对外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借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向汕头市澄海区华嘉纸制品厂提供短期借款65,920,000.00元,借款方式为随借随还,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9.00%,2020年度已累计收回67,430,000.00元,2020年累计已收利息2,553,557.5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汕头市澄海区华嘉纸制品厂的应收借款余额为23,500,000.00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追认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借款》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对外借款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对外借款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借款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汕头市澄海区华嘉纸制品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MA52A5T515
成立日期: 2018 年 9 月 21 日
公告编号:2021-006
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安澄公路沟墘经联社路段西侧
投资人:王敬养
公司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网上销售:纸制品及纸;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公司对外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汕头市澄海区华嘉纸制品厂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对其提供借款属
于企业间临时资金周转融通,本交易事项系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情况下以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向非关联方提供借款。公司 2020 年度已按年利率
9.00%收取资金占用费 2,553,557.50 元,上述资金拆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华粤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华粤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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