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7-24
证券代码:871307 证券简称:威诺克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重庆威诺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7月21日审议并通过:
(1)《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工作,选举邱成丽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7月21日审议并通过: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任志华(连任)、宋国安(连任)、任淑华(连任)、吴建军(连任)、李曾(连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三年,自本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陈盈盈(连任)、王勇(连任),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7年第一届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邱成丽女士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8,66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35%,会议由任志华主持。
以上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8,66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1日审议并表决通过: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任志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宋国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李曾先生、骆雪海先生、陈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任淑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任淑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1日审议并通过: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陈盈盈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被任命的董事长任志华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17,3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20%;
被任命的董事、总经理宋国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1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9%;
被任命的董事、副总经理李曾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5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
被任命的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任淑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9%;
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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