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30
财通证券
关于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 是
挂牌风险
2 公司治理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 是
联系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由于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强制停牌。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1 年年度
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于 2022 年 5 月5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014、015)。由于公司年度审计及年报编制
工作未完成,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含)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
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了解到,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连星坛因涉嫌违法违规于 2019 年 2 月被重庆市开州区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以下简称“重庆经侦”)立案侦查。重庆经侦已完成侦察工作,将该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经检察院批准,连星坛已被公安机关逮捕,截至目前,人民法院案件尚未就该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公司不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故其无法履职。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者改正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未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强制停
牌;公司未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含)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
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财通证券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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