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25
公告编号:2022-018
证券代码:871311 证券简称:ST 东河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
决定和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314 号)、《关于 对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范 文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452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7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7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执行部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连星坛 董监高 董事长
范文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2-018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止 2022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
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年 11 月 12 日发布)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时任董事长连星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范文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连星坛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范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18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公司董、监、高人员将认真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全国股转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切实规范办理相关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314 号。
(二)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452号)
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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