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1-07 15:37:11 股吧网页版
ST东河:关于涉诉案件法院开庭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07


公告编号:2022-028

证券代码:871311 证券简称:ST 东河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案件法院开庭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查询《企查查》网站转载的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开庭公告》,内容如下:

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 10:00 到 19:00 在第
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案号(2022)渝 01 刑初 49 号连星坛、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一案。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诉讼代表刘安平直接接到法院通知到庭应诉,
经了解法院已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上午 10 点至下午 1:50 分对本案进行
了开庭审理,当庭未宣判。

公司将根据案件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企查查网站《开庭公告》截图

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