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9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71311 证券简称:摘牌东河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股转发[2023]19 号)《关于终止重庆东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公司公告 2023-009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
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
提出复核申请(公司公告 2023-010 号)。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复核申请受理通知书
邮件(公司公告 2023-011 号)。
2023 年 6 月 11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作
出的(全国股转公司复核决定书[2023]6 号)《关于维持对重庆东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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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公告 2023-014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挂牌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后,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6 月 14 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理期为 1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终止挂牌。
股票恢复交易期间,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东河”,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公司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一次《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公告 2023-015 至 2023-024 号)。
二、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 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二) 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将进入全国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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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将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
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后,由于公司股东人数未达到 200 人,公司股份将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退出托管,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的终止挂牌公司,可在注册地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股份登记托管”的规定,公司股份拟将委托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办理登记托管。
三、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85878160
邮箱:DH871311@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开州大道东 1072 号香山丽景
B4 幢三单元 5-2。
(二) 券商联系方式
券商联系人:新三板业务部
公告编号:2023-025
联系电话:0571-86871252
邮箱: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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