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2
杭州新剑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1-012
杭州新剑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优先股发行情况报告书
主办券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二零二一年五月
目 录
声明 ...... 2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二)发行对象的名称、类型及认购数量及关联交易情况...... 7
(三)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类型及主要条款...... 7
(四)本次股票发行主体信用情况...... 12
(五)相关机构及经办人员...... 13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股东人数、资产结构、业务结构、主要财务指标
的变化情况 ...... 15
(一)本次股票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15
(二)股东人数的变化 ...... 15
(三)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 15
(四)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16
(五)主要财务指标变化 ...... 16
三、主办券商关于新剑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结果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17
(一)关于本次发行优先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7
(二)本次优先股发行的规模、募集金额、票面股息率或发行价格的合法合规性的
意见......19
(三)本次发行优先股具体条款设置的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20
(四)关于本次优先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的意见...... 20
(五)主办券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3
四、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剑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结果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26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及定价结果...... 26
(二)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及投资者人数...... 28
(三)认购协议及《公司章程》的合法有效性...... 30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1
五、其他事项 ...... 33
七、有关声明 ...... 34
八、备查文件 ...... 35
释 义
本次优先股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
公司、新剑股份、发 指 杭州新剑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
上海新剑 指 上海新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新剑合伙 指 杭州新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购人、发行对象、 指 杭州临安创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临安创投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办法》
《试点办法》 指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业务指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试行)》
《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业务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试行)》
《公司章程》 指 《杭州新剑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行预案 指 《杭州新剑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
(修订稿)》
推荐工作报告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新剑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的推荐工作报告(修订稿)》
优先股认购协议 指 《关于杭州新剑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临安创新发
展投资有限公司的优先股认购协议》
股东大会 指 杭州新剑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杭州新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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