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13
杭州新剑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杭州新剑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公司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 21
第一节 董 事...... 21
第二节 董 事 会 ...... 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7
第七章 监 事 会...... 29
第一节 监 事...... 29
第二节 监 事 会 ...... 3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1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2
第九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33
第一节 信息披露 ...... 33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33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34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5
第二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 3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7
第十四章 附 则...... 37
杭州新剑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浙江新剑精密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并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新剑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昌化工业园区(昌化镇双塔村)。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88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是指公司发行的《公司法》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的股份。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份之外发行的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的股份。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事业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共杭州新剑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有权派员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并对公司生产经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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