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7
公告编号:2021-028
证券代码:871313 证券简称:龙生茶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生茶业”或“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议
案并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云南龙生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2020 年
10 月 9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拟回购数量不少于 536 万股,不超过 1072 万股,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24,656,000.00 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2.30 元/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9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 7.54%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86.92%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1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54%,占拟回购股份总数量上限的 86.92%。成交价为 2.21 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0,634,600.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占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83.69%。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竞价交易的其它委托时段符合《全国中小企
公告编号:2021-028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截至目前,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实施预告执行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未经预告而实施回购的情形,不存在在回购实施区间未实施回购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股份对账明细单》
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