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30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71313 证券简称:龙生茶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申请不超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并以公司自有财产(房产证号:普房字第 200831645 号;土地证号为:普国用(2009)第 00221 号)作为抵(质)押或提供银行接受的借款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龙生绿色产业普洱茶有限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以自有财产(房产证号“普房字第 200831645 号;土地证号为:普国用(2009)第 00221 号)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以上贷款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朱启忠先生代表公司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保函、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贷款具体额度、期限、利率等以最终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 贷款的必要性
上述银行贷款是为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对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上述贷款是合理和必要的。
三、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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