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71313 证券简称:龙生茶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的
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6,912,460.4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0,189,139.45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500,074.14 元。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334,569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 元人民
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54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告编号:2025-021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16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份性质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46 陈荣
2 08*****721 北京吉祥合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0*****340 虞跃明
4 02*****753 陈华明
5 00*****235 李林
6 01*****802 郑昌幸
7 00*****487 白文涛
8 02*****861 田洁
9 00*****536 霍焰
10 00*****669 蒋璇
11 01*****844 邱晓
12 02*****398 干凤玲
公告编号:2025-021
13 00*****735 刘春燕
14 01*****272 李童京
15 01*****641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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