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公告编号:202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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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1314 证券简称:世环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内蒙古世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世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世
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
相关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在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编制的《2024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 年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
业务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
营发展需要,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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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 2025 年业务发展规划,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议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 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 性、完整性。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世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桑志杰、郭志伟、霍学军
2025 年 4 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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