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1318 证券简称:创悦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创悦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广东创悦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悦股份”或“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 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创悦股份公司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负债表项目,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利润表项目,创悦股份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的财务资料,我们虽然实施了必要的函证、询问、检查、访谈等审计程序,仍无法通过实施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而将受限影响予以消除,导致我们审计范围受限。前述事项导致我们无法就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相关认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亦无法判断该等事项对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财务报表同期比较数据的影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留意见》第七条:“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无法表示意见”以及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和具有广泛
公告编号:2025-008
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董事会出具的该专项说明,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创悦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