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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9 15:43:21 股吧网页版
武侯高新:公司章程(2025年1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9


成都武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成都武侯工
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66755807XX。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成都武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 360 号 9 栋 7
层 1 号。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可变更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住所为准。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3,999,912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职工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
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维护公司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公司与职工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应按劳动争议法规处理。公司劳动人事和用工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劳动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同时,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有权对违纪职工和不合格职工按规定进行处理。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职工退休养老金、失业保险、大病医疗统筹等职工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条 党的组织及群团工作。

(一)公司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有效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
基本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在公司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根据《党章》《条例》及《公司法》相关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配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三)根据《党章》,设立中国共产党成都武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支部”)。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 3 年。
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由 5 人组成,设书记 1 人,副书记 1 人。支部
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

(四)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原则,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支部委员会,实现“交叉任职”,公司党支部委员
会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纪律检查委员履行监督责任;党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

(五)公司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1.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2.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3.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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