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8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1326 证券简称:武侯高新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成都武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武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成都武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制度(试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修订<成都武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制度(试行)>的议案》,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修订《成都武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制度(试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要
公告编号:2025-023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为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提升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同意《武侯高新董事会授权决定书》。董事会授权决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成都武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鹿奎
罗永明
苏翊
2025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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