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18
公告编号:2019-041
证券代码:871327 证券简称:北味菌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黑龙江省北味菌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辽市劳人仲字【2019】第 204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 7 月 16 日
案号:(2019)辽 1002 执 802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公告编号:2019-041
(二)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辽 0102 民初 108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 7 月 22 日
案号:(2019)辽 0102 执 5668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一
次性支付申请人陈永君 2018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的工资 4260 元、申请人
杨颖 2018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的工资 3260 元。
2. 一、被告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原告李杨工资及解除劳
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 10068.77 元,该款自 2019 年 4 月至 2019 年 9 月,
六个月履行完毕,于每月 30 日前支付 1678.13 元; 二、原告李杨放弃其
他诉讼请求及余额; 三、双方之间的争议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纠纷。 案件受理费 5 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李杨承担。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公告编号:2019-041
全部未履行
二、 对公司影响
控股子公司海林市北味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因上述事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 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正就上述案件执行情况与相关方积极推动协调、和解工作,尽快偿还欠款,争取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被执行的负面影响,同时努力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黑龙江省北味菌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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