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871330 证券简称:优比贝柠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惠州优比贝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
法暨提供购房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订<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暨提供购房借款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 5 票;
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惠州优比贝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实现员工安居乐业,同时更好地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建立和完善良好的激励机制,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拟投入部分自有资金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借款。
为规范员工购房借款的申请、审批及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董监高及其关联方除外。
三、职责与权限
3.1 人力部门负责人员及相关申请材料的审查。
3.2 财务部门负责相关申请材料的审查、统计、资金池总额的管控、借款发放和存档。
3.3 各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借款申请的审核。
3.4 公司总经办负责借款申请的审批。
3.5 法务部负责逾期款项的清收。
3.6 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与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及追责。
四、申请条件
申请员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1 已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
4.2 截至终审批准日,已在公司累计服务满 10 年以上(含 10 年)。
4.3 无不良征信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银行列入黑名单,除本次购房借款及为购房申请的银行贷款外无其他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的大额债务(需提供个人征信证明以及个人无大额债务的承诺)。
4.4 申请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均在公司任职的,可同时享有申请资格;若员工与除配偶(如有)以外的人员共同合购住房的,则不享有申请资格。
4.5 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借款福利,已取得过公司购房借款的员工不得再次申请。
4.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除外。
4.7 公司认定的其他须具备的条件。
对于公司特别引进人才、重要贡献人才及长期服务公司的核心骨干人才申请借款的适用条件及借款额度,可以由公司董事会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决定,无需受限于上述申请条件。
五、员工购房借款额度、利率及期限
5.1 资金池额度。公司建立用于员工购房借款的资金池,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对员工购房提供的借款连续 12 个月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50 万元。
5.2 员工个人借款额度。
5.2.1 每名员工最高可申请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30 万元,具体金额由公司根
据申请人数及额度等情况最终确定。员工个人实际获批金额需综合考虑其在职年限、申请额度、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具体由人力部门及财务部门初审,报各子公司总经理审核,最后由总经办统一审批,每名员工最多获得一次购房借款。
5.2.2 员工获批购房借款后,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如离职、被辞退等,须于解除劳动关系前还清借款给公司。
5.3 借款利率及借款期限。员工申请借款用于在广州市属范围内名下住房相关支出的,获批借款总额免息,借款期限自发放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5 年。
六、借款审批与发放流程
6.1 借款审批。员工需在支付房屋首付款前提出借款申请,或公司认可的其他购房情形。审批流程如下:
6.1.1 员工本人应填写《员工购房借款申请审批表》,随附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以下统称“申请材料”)提交所在人力部门审查。
6.1.2 人力部门审查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财务部门审查;财务部门核查资金池额度、员工申请额度等内容,并签批审查意见。
6.1.3 财务部门审查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核。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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