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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09 17:07:35 股吧网页版
维麦重工: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09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71332 证券简称:维麦重工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安徽维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事和表决程序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进行现场投票方式参与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30 日 9 点 3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0-01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332 维麦重工 2020 年 4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六安市金安经济开区发胜利南路 18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和董事会的有效决策,公司对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以适应现阶段公司发展需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安徽维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二)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因公司章程发生变更,需对章程进行相应修改,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三)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工作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潘靖先生、叶耀雄先生、熊才伟先生、苏明先生、张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公告编号:2020-010

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皆为连选连任。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四)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工作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提名李伟洪先生、黄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田超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监事候选人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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