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06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71334 证券简称:城业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青岛城业城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12 日青岛城业城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青岛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NJL-RMBLDZJKD-2021-10),向其借款 330.00 万元,青岛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孙有刚与青岛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的《质押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1 年委质字第 91 号)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孙有刚(甲方)需向青岛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乙方)以股权质押的形式提供反担保。出质人孙有刚质押股份 7,4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74.2%。其中,5,565,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855,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按照《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本次质押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止。《质押反担保合同》对反质押反担保期间的规
定如下:“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反担保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代偿后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达成债务展期协议的,甲方承诺质押反担保期间延至展期后乙方代偿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确定的贷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贷款的质押反担保期间为乙方代偿每批贷款之日起三年”。
公司股东孙有刚质押 7,4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4.2%。在本次质押的股
份中,5,565,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855,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
限为 2021 年 7 月 2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
为青岛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告编号:2021-013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孙有刚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7,420,000、74.2%
股份限售情况:5,565,000、55.65%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7,420,000、74.2%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青岛城业城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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