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30
公告编号:2022-020
证券代码:871336 证券简称:裕龙农牧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裕龙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9 月 27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小峰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签订资产租赁合同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滨州市滨城区农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公告编号:2022-020
1、租赁标的:山东滨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相关资产。租赁物位于滨州市滨城区秦皇台乡东北部,韩墩干渠以东、济东高速以北。租赁物的范围包括上述地址院落内的指定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设施等甲方有权出租的动产、不动产。
2、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 10 年, 2022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32 年 9 月 29 日止。租
金为 12,257,300.00 元/年,合计 122,573,000.00 元。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两付,于每年 6 月 30 日和 12 月 31 日前三天交付年租金的 50%。出租
方于收到首次租金一个月内完成租赁物交付。
3、各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不得单方宣布或者以其行为终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更不得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在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租赁期间重复租赁或者和其他单位签订类似合同;若因以上因素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经济损失、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鉴定费、保全费用等所有经济损失。
乙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购置新的生产经营设备和资产,并对新购置的资产具有所有权,租赁期满后,乙方可自行拆除,但不得对甲方原有设施设备造成损害;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保证甲方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对设备、厂房等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包给他人经营。乙方发现租赁物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交付乙方的设备应保证正常使用且无故障,因甲方设备原有问题导致乙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承租的资产进行改造,以便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但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将改造的资产进行还原或保持现状,改造后新增资产归乙方所有,乙方改造费用及恢复原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或购买的权利。
公告编号:2022-020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甲方出租资产存在抵押或查封等情形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剩余年限的租金,并承担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经济损失、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鉴定费、保全费用等。
乙方转租或转借租赁物应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租转借的,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 5%的违约金。
本合同如因乙方无故不缴纳租金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应当支付给对方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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