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23
公告编号:2022-026
证券代码:871336 证券简称:裕龙农牧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裕龙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
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裕龙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决议》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主要指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和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制定相应回购措施,具体如下: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股东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就《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具体见下文“三、申请回购有效期 限”),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 的股东。
(二)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且未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
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参考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初始成本、最近一期公司
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公司经营现状等因素进行确定,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间的孰高值,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六)申请回购的方式
1、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通过到公司办公场所现场提交或快递方式(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向公司提交以下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并同时将上述全部股份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 发送电子邮件(收件人邮箱:1395159884@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姓名/名称+回购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及电子邮件均送达视为完成向公司提交股票回购的书面申请。
回购申请材料包含:
(1)经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
(4)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3、若异议股东未在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指定方式提出回购申请,则被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七)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梦洁
联系电话:0543-2213608
邮箱:1395159884@qq.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办事处邢家村滨孤路以西裕龙农牧猪场
三、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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