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六期)
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或“慧联科技”)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金证券与慧联科技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金证券派出了由陈莹、庄海峻、戴群芳、蔡旻君四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慧联科技进行辅导,其中陈莹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在本期辅导过程中,因工作安排调整,李秀娜不再参与辅导工作,新增戴群芳为辅导人员,变更辅导小组组长由陈莹担任。
戴群芳先生,现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业务董事,注册保荐代表人,具有6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参
与特宝生物(688278)、唯科科技(301196)等IPO项目;元力股份(300174)、海欣食品(002702)等再融资项目。
以上辅导小组成员均系国金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至本工作进展报告签署之日期间。
2、辅导方式
在此辅导期间,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辅导小组持续关注行业相关政策变动及新闻资讯,通过阅读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相关公告最新研究报告等方式,关注同行业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变动情况;
(2)对公司进行全方位的摸底调查,重点了解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企业发展规划等情况。
(3)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等)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
(4)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接受辅导的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持续跟踪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根据公司上市辅导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辅导小组积极与公司沟通,并与上市律师和会计师密切交流和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案。
(5)整理传达最新的证券市场动态和监管政策情况,加深辅导人员对于上市最新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解。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继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本阶段辅导工作中,国金证券继续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访谈、网络核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公司历史沿革、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企业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有针对性地向公司提出改进方案并督促其落实。
2、继续开展相关督促工作
在本阶段辅导工作中,国金证券继续对公司开展了相关的督促工作,包括:
(1)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协调各中介机构对公司关联关系进行了全面梳理;
(2)针对内控制度建设,对辅导对象内部控制的有效运作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调查,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3)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4)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
(5)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等)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加深辅导人员对最新监管精神及监管政策的理解。
(6)督促企业尽快推行落实由辅导小组制定的针对公司在业务、财务、法律等方面问题的规范解决方案。
3、个别答疑
在实际工作中,国金证券与接受辅导人员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接受辅导人员对相关问题的咨询,国金证券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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