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1
公告编号:2020-037
证券代码:871341 证券简称:慧联电子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7180 万元。 币 7930 万元。
第三章 股份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三章 股份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18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793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公司增加资本的,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
权。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20-037
二、修订原因
因股票发行后的股本变化及其相关事宜,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三、备查文件
1、《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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